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開展2023年度新聞出版單位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2023-07-21 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新出發〔2023〕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央各重點出版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3年度新聞出版單位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系列
新聞系列、出版系列、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經濟系列、會計系列。其中,新聞系列、出版系列、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評審正、副高級職稱,經濟系列、會計系列評審副高級職稱。
二、參評人員
(一)新聞系列:在報社、時政新聞類期刊社等新聞采編現職崗位從事新聞采編專業工作并取得新聞記者證的人員。
(二)出版系列:在出版社、期刊社等出版編輯現職崗位從事編輯(包括數字出版編輯、美術編輯、技術編輯)工作并取得責任編輯證的人員和校對人員;在報社、時政新聞類期刊社等從事校對工作的人員;在出版研究機構從事出版專業研究工作和在版權機構從事版權工作的專業人員。
(三)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經濟系列、會計系列:在新聞、出版、印刷、發行及相關單位現職崗位從事印刷、經濟、會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三、申報資格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忠于黨的新聞出版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出版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認真履行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一)業績成果
申報高級職稱須提供反映或代表申報人任現職(指取得現職稱并從事相應工作,下同)以來最高水平的業績成果。其中,新聞系列須提供消息、通訊、評論或新聞圖片、美術作品等;出版系列須提供選題策劃報告、審稿校對意見、設計制作方案、項目代表性成果等;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須提供印刷成品、技術報告、規劃設計方案、施工調試報告、工程試驗報告等;經濟系列須提供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等;會計系列須提供會計項目情況等。
(二)研究成果
提供的研究成果須為申報專業內容。
1.申報副高級職稱,須提供反映或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最高水平的論文或行業標準、專利成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等共2篇(新聞、出版、工程、經濟系列須至少提供論文1篇,會計系列可以不提供論文),或提供論著1部。
2.申報正高級職稱,須提供反映或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最高水平的論文或行業標準、專利成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等共3篇(新聞、出版、工程系列須至少提供論文2篇),或提供論著1部。
(三)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1.申報新聞、出版、工程系列副高級職稱: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并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新聞系列主任編輯、主任記者。須取得新聞記者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編輯或記者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5年;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新聞系列中級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1年(轉評)。
(2)申報出版系列副編審。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或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取得編輯專業中級(一級校對、技術編輯)職稱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5年;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1年(轉評)。
(3)申報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5年;取得印刷專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4年;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1年(轉評)。
2.申報經濟、會計系列副高級職稱:
(1)申報高級經濟師。須取得在有效期內(2020年至今)的全國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申報高級會計師。須取得在有效期內(2020年至今)的全國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3.申報新聞、出版、工程系列正高級職稱: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并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新聞系列高級編輯、高級記者。須取得新聞記者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的新聞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主任編輯或主任記者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新聞系列副高級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1年(轉評)。
(2)申報出版系列編審。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的出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副編審(高級校對、技術副編審、美術副編審)職稱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副編審(高級校對、技術副編審、美術副編審)職稱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1年(轉評)。
(3)申報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的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或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高級工程師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1年(轉評)。
(四)破格條件要求
申報新聞、出版、工程系列職稱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破格申報。
1.年限破格。任現職期間獲得全國性新聞、出版、印刷獎項,業績能力優秀者,可提前1—2年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獎項目須為本人或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完成的項目。
2.學歷破格。具有大學??茖W歷,連續從事新聞、出版工作滿25年,任現職期間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新聞、出版獎項的人員,或具有大學專科學歷,主持一個單位的印刷工程部門工作,任現職期間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有關獎項的人員,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獎項目須為本人或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完成的項目。
3.交流任職破格。由上級主管部門近2年內引進到新聞出版單位任命為單位班子成員,可比照新聞出版單位同等(學歷學位、工作年限)人員職稱要求破格申報高級職稱。其中,申報正高級職稱須已具有新聞、出版以及新聞出版研究等專業副高級職稱滿5年。近2年內由海外歸國、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新聞出版單位的人員,可比照新聞出版單位同等(學歷學位、工作年限)人員職稱要求破格申報副高級職稱。
(五)同級職稱轉評
其他系列高級職稱轉評同級別新聞、出版、工程系列職稱,申報要求與正常申報相同。
(六)不得申報人員
1.近3年內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不得申報: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司法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關查處的直接責任人員;
(2)在職稱有關考試或申報過程中有作弊、作假行為的人員;
(3)違反新聞職業道德,存在新聞敲詐、虛假報道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4)本人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的項目,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質量不合格的人員;
(5)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組織處理尚在影響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
3.連續2年評審未通過人員(不含資格審核未通過),第3年不得申報。
(注:成果、學歷學位、任職、從業等時間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3年6月30日。)
四、申報程序
(一)單位初評推薦
單位應組建不少于7人的由專家和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推薦小組,負責推薦參評人選。推薦小組中,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得少于1/2。推薦小組會議到會人數不得少于7人,同意票數超過到會人數2/3的方可推薦申報。
破格申報人員須向單位提交破格申報書面申請,單位組織專家和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推薦小組對破格申報人員進行專業理論和專業水平考核答辯,并撰寫1000字左右的答辯意見。
(二)單位征求意見及內部公示
申報單位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就申報人員是否存在不適宜參加高級職稱評審的情況書面征求紀檢監察部門和干部監督部門意見。
申報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業績成果、研究成果、獲獎情況等真實性進行核實和認定,所有申報材料須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申報材料必須是經公示后核定無異議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隨意添加或修改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退回該單位所有委托評審材料,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人員,3年內不受理其委托評審申請。
(三)主管部門審核
公示后的申報材料經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報送國家新聞出版署。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對破格申報人員材料審核同意后,須出具相應的破格審核報告。
(四)答辯要求
為更全面地了解申報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國家新聞出版署將組織答辯,對象主要是破格申報人員,正常申報人員也可提出答辯申請。
五、材料提交
高級職稱評審材料采用網絡在線和紙質版形式申報。網絡在線填報網址為“http://123.124.255.30/sapprft”(新聞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評價管理系統)。申報材料說明及全國性新聞、出版、印刷獎項在系統上查閱。
(一)在線申報
申報單位統一使用密鑰登錄。申報單位人事部門在“http://123.124.255.30/sapprft”(新聞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評價管理系統)下載并填寫《加密終端申領表》,加蓋單位公章,到全國宣傳干部學院辦理密鑰申領手續。已領取過的密鑰可繼續使用,無須再次領取。
申報人員統一使用賬號登錄。登錄賬號和初始密碼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分配。
(二)受理時間
網絡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1日至31日;網絡審核通過后報送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23年10月9日至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程序
申報材料須由申報單位主管部門報送,或經主管部門同意,由申報單位人事部門報送。
(四)領取密鑰及報送材料
聯系人:翁 雪
電 話:010—88960026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八大處路甲2號
(五)政策咨詢電話:010—88960026
六、評審結果
(一)結果公示
經國家新聞出版署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擬授予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評審會后將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www.nppa.gov.cn)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國家新聞出版署將發文予以確認;對于公示有異議的人員,國家新聞出版署將會同申報單位主管部門按程序調查核實。
(二)結果公布
評審結果由國家新聞出版署通知委托評審單位,申報單位人事部門按要求領取證書,辦理材料清退等手續。
七、其他
往年評審對申報資格條件和要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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