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 關于開展 “十三五” 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評估總結工作的通知
2020-08-07 來源:新聞出版署
國新出發〔2020〕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央各重點出版集團:
為做好《“十三五”國家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規劃》執行情況的評估總結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總結內容
1.完成情況。全面評估規劃項目實施情況,重點對規劃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匯總,對已完成項目出版情況進行梳理,對未全部完成項目作出說明,對未出成果項目作出檢查。
2.實施效果。全面評估規劃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認真總結項目在思想引領、學術創新、科技進步、文化傳承、文藝原創、知識普及等方面的特色和成果,匯總項目在立項、評獎、推優、宣傳推廣、品牌建設、國際傳播等方面取得的成績。
3.經驗建議。深入總結規劃執行中有關制度建設、質量保障、人才培養、激勵措施等方面的經驗和實例,認真分析規劃執行中遇到的體制機制障礙、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提出可行性建議。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編制“十四五”出版規劃及重點出版方向等提出工作建議,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編制思路舉措及擬列入重點項目等作出說明。
二、工作要求
1.各出版單位要認真檢查項目完成情況,對已完成項目做好數據統計、質量檢查和效果評估;對未全部完成項目做好進度統計,完成時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對不具備出版條件、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質量未達到要求的項目及時予以撤銷。
2.各省級新聞出版局和中央在京出版單位主管部門要對相關出版單位的評估總結工作進行督促、審核和匯總,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在規劃執行過程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總結報告。評估材料和總結報告將作為評價規劃工作成績的重要依據。
三、報送方法
1.報送材料
出版單位報送材料包括評估表、匯總表和總結報告,采用網上填報(部分填報內容須上傳文件)和紙質版兩種形式報送,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
(1)評估表,即出版單位對承擔規劃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評估情況。
(2)匯總表,即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對規劃所列項目的匯總情況。
(3)總結報告,即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對規劃執行情況和“十四五”出版規劃編制思路舉措的總結報告。
2.報送程序
(1)出版單位登錄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www.nppa.gov.cn)“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管理系統”進行填報,按照系統要求填報評估表并上傳所附材料及總結報告后,將由系統生成的評估表、總結報告和相關材料的紙質版加蓋出版單位公章,一并報送主管部門。
(2)主管部門在線對出版單位的檢查評估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形成總結報告一并上傳。匯總表、總結報告的紙質版加蓋公章后,連同經審核同意的出版單位紙質版材料一并報送至指定地址。
3.報送時間、地址及聯系方式
紙質版材料于2020年9月15日前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區白紙坊西街3號A座1樓信息中心。
寄件聯系人及電話:
楊頔,010—83910253、15901339055
咨詢聯系人及電話:
張卓,010—55601790、13810198336(技術支持)
賀陽陽,010—83910014、13521271329(技術支持)
邊遠,010—83138614(圖書項目)
鄭加可,010—83138687(音像、電子出版物項目)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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