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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 精品出版項目(2021年度)的通知

2021-08-06    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新出發函〔2021〕1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央各重點出版集團:

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國家新聞出版署組織實施了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現就開展精品出版項目(2021年度)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定文化自信,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深入發掘中華各民族各歷史時期的音樂精華,以音樂為載體,展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傳統、文化積淀、精神追求等,展示中華文化獨特魅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出版導向,深入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把民族音樂中蘊含的有益思想、藝術價值與時代特點和要求相結合,積極融入現代精神和審美追求,運用豐富形式進行當代表達,對中華民族音樂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二、申報范圍

1. 申報單位須為國家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具有出版資質或網絡出版服務資質的單位,具有良好的出版業績和社會信譽,具備完成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項目的條件和能力,近三年來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2. 申報項目須圍繞中華民族音樂進行創作或加工,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主要包括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網絡出版物。

3. 申報項目可為已正式出版或計劃出版項目。其中,已出版項目應為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間出版的產品;計劃出版項目應已簽訂出版合同,具備80%的完成度,并可保證在2022年6月底前如期出版。

三、申報方向

1. 展示民族音樂歷史寶庫。專注于各民族各歷史時期的音樂精華,系統梳理提煉中華民族音樂的歷史淵源、文化傳承、理論依據和藝術實踐,深入研究民族音樂價值內涵,積極闡發民族音樂文化精髓,反映各民族的文化特征和共同價值追求,具有較高版本價值、學術價值和文化傳承價值。

2. 呈現民族音樂發展成果。不忘本來、吸收外來、面向未來,堅持與時代同步伐,深刻展現人民創造歷史的偉大實踐,生動表現人民群眾偉大奮斗和火熱生活。堅持創造創新,賦予民族音樂當代價值、世界意義,展現民族音樂最新發展成果,煥發民族音樂神韻風采,拓展民族音樂發展空間。

3. 挖掘民族音樂紅色基因。用好民族音樂里的紅色資源,講好民族音樂里的紅色故事,謳歌偉大建黨精神,反映黨同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魚水深情,詮釋黨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的初心使命,激發愛黨愛國的情感共鳴。

4. 保護瀕臨失傳珍貴資源。開展田野調查,通過采風錄制等形式,收集、整理散存于各民族各地區的音樂作品,梳理民族音樂的文化流系情況。深入民族地區、邊遠地區等尋訪民族音樂傳人,采錄鮮活、獨有的民族音樂,最大化留存多元、完整的民族音樂音視頻資源,保護瀕臨失傳的珍貴民族音樂。

5. 推進民族音樂數字化開發。著眼民族音樂數字化典藏,利用新方法,采用新技術,對具備修復價值的老舊唱片、磁帶、錄音帶等存量資源進行保留原有藝術風采的修復和數字化處理存儲。探索民族音樂復合出版形態,對民族音樂進行結構化、數據化開發,優化數字條件下民族音樂的表現和傳播方式。

四、申報材料

1. 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項目申報表(2021年度)》(附件)3份及電子版(Word文檔)光盤或U盤1份。表格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下載。

2. 申報項目出版物樣本3份(套)。其中,尚未出版的項目應提交不少于80%內容的樣稿(樣片)和詳細目錄,網絡出版物應提交可供完整測試或運行的用戶賬號、密碼。

3. 申報項目版權證明材料1份,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合同、版權授權書及著作權無糾紛聲明等。

4. 申報單位近3年無違反新聞出版相關法規的聲明1份。

五、申報程序

1. 申報單位按要求如實填寫《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項目申報表(2021年度)》,圍繞申報方向組織申報項目相關材料。每單位申報數量不超過5種(套)。

2. 申報單位備齊申報材料報送至所在省級新聞出版主管部門,由其出具意見后寄送至: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甲55號721室,聯系人:張健慧、童雅涵,聯系電話:010-58110763,18201613126)。軍隊系統出版單位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審核同意后報送,中央在京出版單位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可直接報送。

3.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均不退還,請申報單位自行留底。

國家新聞出版署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對入選項目進行資助,同時將相關項目納入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服務平臺進行宣傳推廣和開發利用。

 

附件: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項目申報表(2021年度)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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