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申報 2022 年度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資助項目的通知
2021-09-27 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新出發函〔2021〕1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央各重點出版集團:
為加強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切實推進國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長期規劃的順利實施,國家新聞出版署、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度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資助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 申報單位須為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具有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具備完成古籍整理出版項目的條件和能力。
2. 申報項目須為古籍整理作品。整理對象應為1911年以前在中國抄寫或刊行的漢文書刊、文獻資料,以及出土的1911年以前以漢文文字為載體的文獻資料。整理方式主要包括點校、注釋、今譯、影印、匯編、索引、書目等,研究著述不在申報之列。
3. 申報項目須已簽訂出版合同、具備80%以上書稿并列入2022年度出版計劃,應在2023年3月底前如期出版。
二、申報重點
1. 公益性古籍整理出版項目。
2. 具有較高版本價值、學術價值、文化傳承價值的古籍整理出版項目及具有較高學術含量的深度整理項目。
3. 提煉、展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標識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具有當代價值、世界意義的文化精髓,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古籍整理出版項目。
4. 有利于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古籍整理出版項目。
5. 列入國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長期規劃的項目。
三、申報要求
1. 各級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上級主管部門”)根據新形勢新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指導有關出版單位把好出版導向,優化選題結構,加強項目遴選,組織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匯總和報送工作。
2. 各出版單位按照要求在線填報項目信息,確保內容翔實、敘述明了、數據準確。申報項目應遵循古籍整理出版規范,整理內容要符合學術規范和出版要求,無版權爭議和其他糾紛。
3. 各出版單位可申報項目數根據國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長期規劃實施情況、國家古籍整理出版專項經費歷年項目申報和獲資助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和獲獎情況、資助項目管理工作情況等予以綜合評定,各出版單位應按照系統中設定的申報數進行申報。為進一步提高古籍整理出版水平,優化古籍出版結構,各出版單位申報影印類項目不得超過可申報項目數的50%。
4. 列入國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長期規劃的大型項目,各出版單位應在申報材料中明確總體方案和項目規模,可按項目出版進度,有計劃有次序地分階段、分批次進行申報,成熟一個申報一個。以往已獲得資助的重大項目,如確有需要新增子項目,須重新申報。
5. 申報項目應具備古籍數字化開發利用條件,如獲資助,項目內容應優先納入國家古籍數字化總平臺。
6. 凡出現以下情況的,不予受理:
(1)非出版單位申報;
(2)存在版權爭議;
(3)未經系統整理,只對已出版的古籍文獻進行簡單匯編加以影印;
(4)此前已申報過但未獲資助,再次申報時在整理體例上未作重大改進,在學術質量上未有明顯提高;
(5)已獲得資助的延續性項目,原有品種未完成結項;
(6)申報項目在出版環節已獲得中央財政性基金(資金)資助;
(7)少數民族文字古籍整理出版項目(另有專項資金支持);
(8)申報材料缺失或填報內容不實;
(9)2022年3月底前已出版。
四、申報方法
1. 申報材料包括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資助項目申報表、出版合同復印件、樣稿、匯總表4種。樣稿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樣稿應不少于20頁;電子版樣稿(含詳細目錄)須提交80%以上書稿,并上傳至申報系統,如無法上傳則以優盤或移動硬盤方式提交。為便于開展網絡評審工作,另須在系統中上傳整理凡例、目錄及20頁左右代表項目水平的電子版正文樣稿。
2. 出版單位須登錄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www.nppa.gov.cn)辦事平臺中的“國家古籍整理出版專項經費管理信息系統”,在線逐項填寫項目申請表,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將系統生成的項目申報表、匯總表打印并加蓋出版單位公章。出版單位確認無誤后,將項目申報表、出版合同復印件、項目紙質版樣稿按項目逐份膠裝成冊(一式三份),連同匯總表一并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3. 上級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項目進行在線審核、匯總。經審核同意的項目,由主管領導對出版單位報送的紙質材料進行審查并簽字、加蓋公章,連同加蓋公章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項目匯總表一并報送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信封外請注明“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資助項目申報材料”字樣。
申報材料須于2021年12月1日前報送(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607室,郵編100052),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材料不予退還,請出版單位自行留底。
五、聯系方式
李燕文 010—83138146(申報咨詢、材料收集)
張 卓 010—55601790、13810198336(技術支持)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1年9月22日